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公共服务的功能。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招聘对象为光山县常住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半年及以上的人员);(四)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调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六)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热爱保洁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服务意识强,服从管理;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组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拟用公示、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的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在县人社部门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1.报名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2日。现场报名:县委党史地方史志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地址:东城行政中心一楼西119室)。报名人员报名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一寸免冠照片、毕业证书、招聘对象身份类别证明材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将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一寸免冠照片、毕业证书、招聘对象身份类别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发至县委党史地方史志研究室邮箱gsxdaj@163.com。2025年04月22日前县委党史地方史志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拟安置人员在微信公众号“光山微生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办理聘用手续。1.薪酬待遇。薪资待遇为2600元/月(含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1200元/月)。2.服务期限。与服务人员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的公益性岗位合同,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中共光山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
2025年4月18日